厦大博导诱奸女学生被处罚 教育部:严禁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来源:中国校园文化建设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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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禁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高校教师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也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教育部9日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划出“红七条”禁止行为。如违反“红七条”,将给予最高至解聘或开除的处罚。
“红七条”包含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
今年7月10日,厦门大学学生青春大篷车发布微博,直指博导吴春明诱奸、性骚扰女学生。三个月过去,厦大未公布事件的调查进展。10月13日,当事女生将通过东方卫视首次接受采访。此外从未公开身份第三名受害者也将浮出水面,一系列重量级证据于东方卫视《东方直播室》公开。
节目中,主持人采访了当事女生,当事女生称曾与其三次开房,“向学院反映之后,学院牺牲学生的利益去保全吴,而这种默认的态度导致吴春明有恃无恐,在办公室肆无忌惮”“他之前在办公室的时候,曾经拿出来过安全套,希望我和他在办公室发生性关系”。
此外,从未公开身份第三名受害者也公布了一系列重磅证据,吴春明与学生的聊天记录,短信来往直指吴春明性骚扰。
对于此事件,主持人现场连线了厦门大学宣传部部长王炳华,王炳华反复称“我现在在医院”,随后挂掉电话。校方一直回避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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