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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国家调节农产品收购、贮藏、运输、交易、销售、市场、价格等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沿革和发展 在西方, 早在公元前15世纪末至前14世纪初的《赫梯法典》就有关于买卖小麦、植物油、猪油、牛油、蜂蜜、干酪、皮毛、肉类以及各种牲畜的价格规定。公元前5世纪的《十二铜表法》的第六表也有关于农产品买卖的法律规定。公元3世纪罗马帝国皇帝戴克里先(284~305年)为了打击靠荒年发财的投机商人, 曾颁布商品限价敕令(302年),限价表中列有30种谷类、50种肉类。英国1773年、1791年、1815年三次颁布《谷物条例》, 即著名的《谷物法》, 规定只有小麦价格超过每夸特80先令时, 方准进口谷物。184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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