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知识 > 其他百科

中国古代租佃制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历代土地所有者和土地租佃者之间的经济关系的制度。中国古代租佃制是随着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形成而出现的。封建地主通过出租土地的方式使丧失或缺少土地的农民与土地相结合,从而进行封建剥削。在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下,土地可以买卖,地权经常转移。佃农对土地及其主人并不一定形成固定的、世袭的依附关系。地主对佃农一般采用实物地租的剥削形式。

战国秦汉封建租佃制的形成 战国时期井田制崩溃, 农民的份地逐步可以买卖, 出现土地兼并和贫富分化,于是部分失去土地的贫民租赁“豪民”的土地,交纳50%的实物分成租。战国时的《吕氏春秋·审分》说: ......




上一篇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下一篇中国近代农业经济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