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为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消除农民怕政策变的疑虑,鼓励农民积极投资投劳进行农田基本建设,1981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规定耕地承包期要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可以一定8年、10年不变。在1984年1月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上,根据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决定,土地承包期15~20年不变。此后几年中相继下发了云办发[1987] 36号、云政发[1988] 168号、云政发[1990] 112号文件,反复强调农户承包的土地要坚持长期稳定,不要轻易改变承包关系,同时对发包方、承包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基本原则、农业承包合同的签发和管理、农 ......
上一篇: (二)改革农村政权体制
下一篇: (二)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Copyright © 2008 zjjr.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家长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