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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北京地区城镇生活用水随着人口的增加而上升,人均用水量大体保持在240升/人·日的水平上。1989年全市城镇生活用水达5.7亿立方米,占全市总用水量的14.1%,人均用水标准249升/人·日,其中城区生活用水4.5亿立方米,人均用水239升/人·日;远郊城镇1.2亿立方米,人均293升/人·日。如果扣除部队、仓库和机关事业单位用水,各县城和卫星城人均用水一般在150~200升/人·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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