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农业保险风险集中,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的制约,从1983—1986年,农险业务收入仅为176.6万元,业务发展缓慢的原因:①经验不足,对灾害损失确定缺乏技术依据;②险种涉及面广,缺乏必要的人力与物力。为解决这一问题,市人民保险公司从1987年开始对农业保险实行改革,根据不同险种和各区县的具体情况,在农业保险方面实施倾斜政策,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保险公司与区县政府合作实行联合共保。1987年在怀柔、平谷、顺义三个县,实施粮食作物联合共保的试点,主要内容是:保险费由市、区县、乡和农民个人按比例分担,保险费收入实行保险公司和区县、乡收益共享,风 ......
上一篇: (一) 发展历程
下一篇: (三) 农业保险的社会效益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Copyright © 2008 zjjr.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家长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