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知识 > 其他百科

(一) 恢复时期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新中国成立初,郊区林业工作,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郊区工作委员会管理。1950年7月市政府公布试行《北京市私有林保护暂行规则》和《北京市公有林木草坪暂行规则》。1952年市农林局成立北京市林业勘察队,着手对小西山造林进行规划和调查设计。同年成立南大荒、温泉、普安店和京西矿区等4个造林站,指导群众造林工作。1950年5月政务院发布《关于全国林业工作的指示》中指出:“当前应以普遍护林为主,严格禁止一切破坏森林的行为。其次在风沙水旱灾害严重的地区,有计划地开展造林”。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在山区着重建立护林组织,贯彻执行护林、护山的政策,以乡为单位成立了护林委员 ......




上一篇(八) 多种经营

下一篇(二) 创业时期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