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接管与建立机构。1949年初北平和平解放后,当年3月,华北人民政府农业部成立华北机械农垦管理处,把原属国民党政府“善后事业委员会”农垦管理处河北省分处的10台拖拉机和部分物资由天津运至南苑,在六合庄开展垦殖工作,相继接管了五里店、双桥、丰台、黄村、南苑等5个小农场。9月,根据华北人民政府《指令》,撤销华北机械农垦管理处,成立平郊农垦管理局,新中国成立后,又改为“京郊农场管理局”,并将该局由中央农业部移交北京市人民政府郊区工作委员会领导。1952年8月,撤消京郊农场管理局,各农场交由市政府郊区工作委员会直接领导。1952年9月,北京市农林局成立,京郊国 ......
上一篇: (七) 花卉业
下一篇: (二) 发展时期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Copyright © 2008 zjjr.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家长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