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953年,根据中共中央、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定,安徽实行了粮食统购统销。对农村余粮户实行计划收购(简称统购),对城镇居民口粮、工商行业用粮和农村缺粮户实行计划供应(简称统销),取消粮食自由贸易,由国营粮食部门独家经营。
1.购销政策。1953年是实行粮食统购的第一年,统购范围是:农户存粮除去缴纳公粮和维护生产生活必需以外可能出售的粮食;非农业户从市场收购的口粮以外的多余粮食;粮商和跨业商人所收购的全部粮食。统购的品种为稻米、小麦、高粱、玉米、黄豆、豌豆、绿豆、豇豆等9种。1955年,国务院颁布了《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即“三定” ......
上一篇: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
下一篇: (三)多渠道经营时期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Copyright © 2008 zjjr.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家长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