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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收购调拨向自营出口转变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试办自营出口。70年代,国家开始向地方下放外贸经营权。1977年,对外贸易部批准安徽试办对香港、澳门地区直接出口,但仅限于砀山梨、枇杷、葡萄、土豆、冻鲜鱼、蜜枣、名茶、笤叶8种农产品。同时继续执行外贸项目对原苏联出口羽绒枕,当年共出口335万美元。

2.部分自营出口。1980年,安徽获得较大范围的出口经营权,自营出口商品增加到24种,出口额为3 982万美元。自营出口产品基本上都是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主要有:冻猪肉、鲜鸡蛋、猪肉罐头、冻家禽、冻猪副产品、淡水活杂鱼、虾、古井酒、叶粉粒、桐木拼板、红瓜子、芡实米、香菇、兔毛、羽绒被、羽绒服装、山羊板皮、皮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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