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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田”的试点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961年2月下旬,曾希圣带领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张立治、赵岭峻、陆德生和周曰礼4人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合肥市蜀山人民公社井岗大队南新庄生产队,进行包产到户责任制的试点。经与大、小队干部反复算账对比统一认识后,就包产办法逐条进行讨论:在“五统一”(即计划统一、包产部分分配统一、大农活统一、用水管水统一、抗灾统一)的前提下,对定产、划分责任田、定工、记工、耕畜农具的管理使用、肥料种子、打场、奖赔、照顾困难户、作业组规模和任务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联产承包责任田的具体做法是:包产到队,定产到田,以产计工,大农活包到组,小农活包到人,按大小农活的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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