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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979—1981年,市委、市政府、市农业系统组成工作队,相继在大安区红旗乡、荣县新桥乡、沿滩区九洪乡进行“小段包干、定额计酬”和“包工、包产、包投资”以及“水统旱包”等多种责任制形式的试点。1981年小春收割后,全市(不含富顺县)8 143个生产队,相继出现6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①旱地联产到劳、水田联产到组的生产队4 235个,占生产队总数的52.01%;②分组作业、联产计酬的生产队1 002个,占12.55%;③统一经营、联产到劳的生产队1 394个,占17.1%;④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生产队258个,占3.16%;⑤包产到户(含包干到户)的生产队174个,占2.14%;⑥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生产队1 060个,占13.02%。到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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