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初级社的土地仍保持社员私有不变,而耕地则要评产入社,统一经营。按入社时耕地质量条件和常年实际产量进行评产。入社采取自愿的原则,社员一般要将土地入社,并可以按家庭人口酌情留少量园田,可相当于全社每人平均耕地面积的1%~5%; 私人开垦的公共荒地,既可评产入社,也可由社付给相应的报酬; 互助组开垦的荒地,由社偿还工本费用后归社所有。高级社规定社员的所有土地都无偿转为集体所有,取消土地分红。城镇居民私有的耕地,若自己不耕种,可交社耕种,由社付给其一定的土地报酬。社员的坟地、宅基地不入社。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社员,可暂时保留其土地分红政策 ......
上一篇: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下一篇: (二)对股金、投资和积累的政策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Copyright © 2008 zjjr.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家长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