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建设。1993年7月21日黑龙江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 《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条例共5章33条, 除总则和附则外, 其他3章为农业环境监督管理; 农业环境保护和法律责任, 使农业环境管理走上法制轨道。1995年4月1日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 由省人大通过正式实施。《条例》作为黑龙江省第一部综合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 强化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政府环境保护职能, 增加环保投入,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以及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等方面, 弥补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足, 增强了执法和管理的可操作 ......
上一篇: (四)农田排灌工程建设
下一篇: (一)农作物秸秆
标签:
【相关文章】
1.全国体育先进县
2.传统打梭
1.龙舟竞渡
2.新中国成立后
1.新中国成立前
3.健康教育
2.农村改水改厕
1.群众性除害灭病卫生运动
6.麻风病防治
5.地方性氟中毒防治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固氮蓝藻
光谱分析法
钙镁磷肥
抽样分布
草木灰
薄层色谱法
比色分析法
包膜肥料
铵态氮肥
氨化作用
爱普斯坦,E.
氨挥发
氨基酸的测定
氨基酸分析仪
氨水
铵的粘土矿物固定作用
板栗施肥
都水监
(一) 新中国成立前甘肃省种植业发展沿革
(一)农业生产条件
马铃薯淀粉加工
灌溉用水过程线
种子园
喷灌设备试验
林火扑灭
一、新中国成立后城乡农副产品市场的演变
植物病害防治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