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知识 > 其他百科

(三)个体、私营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国营农场的个体经济,在1979年以前,只有种自留地和饲养猪禽,采集山产品等家庭副业,还受种种政策限制。

1980年,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黑龙江省农场总局根据这个方针,结合农场实际,肯定了在垦区发展多种经济、开展多种经营,以达到充分就业的正确途径。并初步确定关于职工园田地、家庭副业、个体养畜、个体工商户以及集市贸易的政策界限。到1995年,垦区个体经济基本上分两大类:第一类是个体工商业户;第二类是以庭园为主要阵地,从事养殖、种植业的兼业户 ......




上一篇(二)集体所有

下一篇(四)混合型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