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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农业合作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闽台农业合作是属省际间的地区性合作形式。1981年后,福建对台农业品种、技术、资金、设备引进,台商来闽投资办企业,农业科技交往等方面取得很大进展。但这时,在农业合作上,由于台湾当局的原因,还不能展开;在科技合作上虽有所启动,但仍处于试验、试探阶段。

1991年,在台湾“亚农中心”和中国农业交流协会共同推动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以福建东山为起点,取得共识,制定了“海峡两岸合作试验——东山农业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该方案包括:①建立东山石檀村农业综合试验区:种植芦笋40公顷,淡水养殖3.67公顷,农户养猪250头,还有芦笋加工、改善自然村环境等五个项目;②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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