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辛亥革命后,广东地区由于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原封不动,因而农村中的剥削形式仍然是封建的地租剥削。在地租形态方面,实物地租仍占主要地位。这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农业经济的主要特征之一。台山、廉江、英德、南雄等地定额谷租通常占总收成的50%—70%。东部地区的定额谷租也都占收成的一半,西江流域则是40%—60%。1934年的统计报告,全省货币地租仅占23.9%,谷租却占58.4%,分成租占17.7%。可见实物地租仍占主导地位。
不过,由于广东农村经济商品化的发展,货币地租在部分地区则占有较大比重,甚至在全国也是属于较高的。如番禺县4个稻作村,谷租田占52.1%,钱租占47.9%;而4个纯经济作物 ......
上一篇: (二)土地使用情况
下一篇: (一)缓慢变动时期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Copyright © 2008 zjjr.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家长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