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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个打破”的改革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983年,广东省政府提出: 允许各种形式的商办企业下乡、进城,跨市、跨县、跨区,按商品合理流向,不受批发层次和地区的限制组织商品流通。包括直接向工厂购进非计划分配和计划外的产品。国营批发公司,要根据商品经济区域、合理流向和当地市场需要,在农村主要圩镇设立以批发为主、批零兼营的下伸机构,可以单独下伸,也可以同基层供销社联营。所有批发企业要冲破一、二、三级商业批发站的层次,办成自主经营的经营实体,相互之间是平等的经济业务关系。1986年,政府工作纲要中提出,深入进行流通领域改革,在大中城市和县城,以及交通要道的集镇,有计划有领导地设立农副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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