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 创建时期(1950—1955年)。1950年7月,贵阳市军事委员会建设接管部农林处改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农林厅,下设林业局,主管全省林业行政工作。1951年11月20日,西南军政委员会颁布《西南区土地改革中山林处理办法》,没收地主所有山林,征收工商业家出租的山林,保护农民所有的山林,并对没收和征收的山林除收归国有者外,分配给就近的乡、村、户。随后,全省普遍建立林业机构,发动群众护林防火,开始组织人工造林,兴办森工企业,林业建设逐步展开。新中国成立初期,贵州省人民政府把保护森林资源作为经济恢复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先后发布了《加强护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和《加强 ......
上一篇: (一)新中国成立前林业状况
下一篇: (一)大力造林,扩大森林资源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Copyright © 2008 zjjr.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家长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