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946—1949年间,吉林省解放区开始兴办农场。有两种类型: 一类属于县(区)政府和部队自办的,自给性农场,其商品量很少; 另一类是县(市)政府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和省政府指示试办的以推广农业科学技术,使用新式农具,繁殖优良品种为目的的示范、繁殖农场。1949年,全省各种类型的国营农场有29处。其中,谷物农场19处,畜牧场2处,鹿场4处,参场1处,贝母场1处,果树场2处。有耕地5 140公顷,拖拉机23台(混合台),鹿900只,人参种植面积10 080平方米。
1949年3月,东北人民政府农业部召开的机械农场场长会议,指出:“农业机械化先由国营农场办起,进一步是使拖拉机和合作社结合起来,这是解放 ......
上一篇: (十)促进了农村小城镇建设
下一篇: (二)变动起伏阶段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Copyright © 2008 zjjr.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家长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