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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经营农机时期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这个阶段跨越20多年时间,农村体制历经多次变动,农业机械几次收放,农机具数量虽然有显著增加,但走了一段弯路。这一时期经历了三个阶段:

1. 贯彻“三主方针”,机械下放,实行社营(1958—1961年)。1958年3月,中共中央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农业机械化问题的意见》,提出农业机械产品以中小型为主,农业机械制造以地方为主,农业机械的购置以集体为主的“三主方针”。根据这一指导方针,山东各地纷纷将国营拖拉机站的农业机械下放给公社,社营成为全省农业机械的主要经营形式。

2. 机械上收, 再办国营 (1962—1970年)。1958—1962年间,受“左”倾错误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农业生产连续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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