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为适应普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新形势,从1984年春开始,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山东全省普遍进行了撤社建乡、改队建村工作,实行政社分开,初步改变了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状况。乡党委和村党支部集中力量抓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重点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处理民事纠纷、开展公益事业。但是,在撤社建乡、改队建村过程中,多数地方没有随之建立起相应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从而导致一系列难以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①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都是基层行政管理组织,由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直接组织经济活动名不正、言不顺;②集体经济没有法人 ......
上一篇: 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下一篇: (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标签:
【相关文章】
1.全国体育先进县
2.传统打梭
1.龙舟竞渡
2.新中国成立后
1.新中国成立前
3.健康教育
2.农村改水改厕
1.群众性除害灭病卫生运动
6.麻风病防治
5.地方性氟中毒防治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固氮蓝藻
光谱分析法
钙镁磷肥
抽样分布
草木灰
薄层色谱法
比色分析法
包膜肥料
铵态氮肥
氨化作用
爱普斯坦,E.
氨挥发
氨基酸的测定
氨基酸分析仪
氨水
铵的粘土矿物固定作用
板栗施肥
茶树土壤
巢础机
粉粒细度
(四)缫丝业
淋巴
(二十)冬至节
5.扶贫开发
(二)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咖啡绿蚧
四、“三年调整”时期的农产品购销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