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建国以来,山东省农村教育的经费的筹集一直是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靠国拨教育经费,另一方面靠多渠道筹措。开通的渠道主要是乡镇企业利润留成,农村集体收益的提留,农户收入提成等。但这些渠道由于没有可靠的政策保证,一直存在着稳定性差,随意性强的问题。为此,1985年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作出决定,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要对农业和乡(镇)、村两级企业征收教育费附加。对乡(镇)、村两级企业的征收,按上年利润总额的3—5%计征;对农户的征收比率为人均纯收入的2%,具体实施办法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以后省教育厅、财政厅又规定财政设立“教育费附 ......
上一篇: (一)教育事业费
下一篇: 六、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
标签:
【相关文章】
1.全国体育先进县
2.传统打梭
1.龙舟竞渡
2.新中国成立后
1.新中国成立前
3.健康教育
2.农村改水改厕
1.群众性除害灭病卫生运动
6.麻风病防治
5.地方性氟中毒防治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固氮蓝藻
光谱分析法
钙镁磷肥
抽样分布
草木灰
薄层色谱法
比色分析法
包膜肥料
铵态氮肥
氨化作用
爱普斯坦,E.
氨挥发
氨基酸的测定
氨基酸分析仪
氨水
铵的粘土矿物固定作用
板栗施肥
酸碱平衡障碍
钩端螺旋体病疫苗
(一)南部黄土丘陵区的水土流失
水文核技术
中国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
(二) 统购统销
泵房
配种妊娠猪舍
棉花茎枯病
(二)农业生产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