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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坚持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甘肃省在贯彻这一方针中,由于能够紧密结合自己省的实际,比较好地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

(1)在开发与利用关系上,明确界定了资源培育的基础地位与重要作用,面对甘肃省70年代以前森林工业重采伐,轻营造,迹地更新远远跟不上采伐而造成森林资源枯竭的严重威协,进入80年代以来省委、省政府采取断然措施,一方面“限采”,年采伐量由70年代的五六十万立方米(最高达70万立方米)限制到25万立方米以下,另一方面,花大气力加快迹地更新的步伐,到80年代末,基本上还清了多年积欠的旧账,缓解乃至挽救了森林资源枯竭的严重危机。

(2)在“造”和“管”的关系问题上,进一步发扬“三分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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