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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示范点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自治区从1990—1992年组织实施了“321科技示范乡工程”,即在全区1/3的县(市)中每县选1个乡,各地(州)在本地区内选1/2的县各确定1个乡,各县在本县中选1个乡作为科技示范乡开展科技示范工作。全区共计选定90个示范乡(镇),占自治区乡(镇)总数的10.7%。这些乡有的位于条件较好的城郊,有的位于环境恶劣的沙漠边缘较贫困地区,具有不同的地理环境和自然经济条件,有较强的代表性。全区有100多个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积极参与了科技合作。各科技示范乡普遍采取了以50%的村作为示范村,每个示范村抓20%的科技示范户,1个示范户带3~5个农户的办法,先后召开观摩会、交流会1 176次,发挥了显著的示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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