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统一淘汰批宰标准。浙江省收购的菜牛主要是耕牛中丧失劳役能力而淘汰的老牛及残废牛。因此,收购工作的政策性很强。新中国成立初期,对老、残牛没有统一的淘汰标准,一些不法商贩乘机进行违法活动,影响了耕畜发展和农业生产。1954年11月16日,浙江省农业厅统一制订了淘汰批宰检验标准,凡需淘汰的耕牛,必须经乡人民政府证明,区公所检验批准后填发准宰证,商业部门凭证收购。
2.指定单位经营菜牛。1955年底,浙江省商业厅、供销社规定,老弱残牛由食品公司经营,统一安排。未设食品公司机构及无公营牛市场的地区委托供销社代购。1957年2月,浙江省人民委员会规定菜牛为二类农副 ......
上一篇: (二) 禽、蛋销售
下一篇: (二) 菜羊收购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Copyright © 2008 zjjr.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家长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