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由国家统一经营,集中管理,取缔了私商自由经营,避免了中间盘剥,保持了市场粮价的稳定。根据政务院规定:计划收购价格(简称统购价)按照当时的收购牌价,计划供应价格(简称统销价)基本上按照当时的零售牌价执行,同时停止了粮食季节差价的执行。
从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到1960年这一期间,粮食价格采取“基本不动、个别调整”的政策。粮食购销价格的调整基本上与生产发展相适应,这一时期的特点是:以国营粮食公司的牌价为基础,适当调低粮食购销价格,保持合理的购销差价。
1954年11月,银川专署发出通知,调整粮食统购统销牌价。购销差价率掌握原则:银川10%—12 ......
上一篇: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
下一篇: (三)“二五”后期和调整时期
标签:
【相关文章】
1.全国体育先进县
2.传统打梭
1.龙舟竞渡
2.新中国成立后
1.新中国成立前
3.健康教育
2.农村改水改厕
1.群众性除害灭病卫生运动
6.麻风病防治
5.地方性氟中毒防治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固氮蓝藻
光谱分析法
钙镁磷肥
抽样分布
草木灰
薄层色谱法
比色分析法
包膜肥料
铵态氮肥
氨化作用
爱普斯坦,E.
氨挥发
氨基酸的测定
氨基酸分析仪
氨水
铵的粘土矿物固定作用
板栗施肥
(二)农村能源消费分布
(三)安徽农民收入在全国的位次
神经中枢
1.废气
厚壳树
2.森林天敌昆虫
3.调整回升阶段
农村财政与金融学
林分密度
(六)生猪综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