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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家长学院
原标题:舞剧《只此青绿》启动全面维权行动
作为舞蹈诗剧《只此青绿》出品方之一,中国东方演艺集团25日发表声明,已启动对《只此青绿》的全面维权行动。
声明指出,对恶意申请、注册“只此青绿”商标的行为,按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提起维权行动;对《只此青绿》相关著作权进行登记;对其他严重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用司法途径寻求权利保障,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未经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演出、拍摄广告、制作宣传用品、制作产品包装等任何形式使用《只此青绿》相关舞蹈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和文字作品。不得在任何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只此青绿”商标。
此前,《只此青绿》导演周莉亚发文质疑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推出的“原创”舞蹈《双香径》抄袭。“从服装、化妆、道具到舞蹈动作元素,几乎是照搬,可以说99%相似。但他们还在海报上特意标出‘原创’,这两个字真正刺激到我们了。”
《只此青绿》的另一位导演韩真则希望此次事件能成为经典案例,“在舞蹈版权方面,我们认为需要一两个经典案例,来推动整个社会在认知上的进步,形成一种约束;需要有某种推进,去倒推舞蹈环境趋于更加健康。”
5月23日,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下架该视频并发布致歉声明。
事实上,春晚走红的《只此青绿》,跨界进入消费品行业后,同样显示出了强大的品牌号召力。此前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已经就《只此青绿》与相关品牌方进行了一系列联名授权的合作,这对一部传统舞蹈作品来说殊为难得。中国东方演艺集团董事长景小勇也表示,《只此青绿》与品牌的合作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成熟,这充分说明,我们的演出开始逐步从舞台走向生活,实现了艺术与生活的有机融合。“这种融合是前所未有的,是富有宝贵现实意义的。”
此次在声明中,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呼吁广大观众和消费者,支持原创剧目创作,支持正版剧目演出,携手共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生态。
据悉,今年6月,国家版权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启动“剑网2022”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涉网络侵权盗版问题,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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