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知识 > 其他百科

苏维埃《土地法令》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917年11月8日(俄历10月26日),全俄工人和士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根据列宁土地问题的报告和他起草的土地法令通过的土地国有化立法文件。这个法令共有5条, 下附全俄农民代表苏维埃消息报编辑部根据242份地方农民委托书拟定的《农民的土地问题委托书》。第4条规定“在立宪会议对伟大的土地改革作出最后决定以前, 各地应以这个委托书为实行这一改革的指南”。

法令(包括《农民的土地问题委托书》)规定: 立刻废除地主土地私有制, 不付任何赎金; 地主的田庄以及一切皇族、寺院和教堂的土地, 连同耕畜、农具、庄园建筑和一切附属物, 一律交给乡土地委员会和县农民代表苏维埃支配 ......




上一篇苏联1990年前食品纲要

下一篇孙中山平均地权思想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