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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土地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古代封建土地制度在半封建半殖民地条件下的延续和发展。大部分土地为封建地主所占有,分散出租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同时,各地数量不等的自耕农和其他小私有者也占有和耕种部分土地。地权集中,使用分散,是近代土地制度的基本特点。

土地占有形式 近代农用土地大致分为皇庄(包括宗室庄田)、官地(见官田)、屯田、旗地(包括蒙古旗地)和民田五大类。辛亥革命前,皇庄、官地、屯田、旗地仍沿前制,但有变化。鸦片战争前,已经出现了官地、屯田、旗地的顶退和典卖及其向民田的转化。19世纪五六十年代后,这种顶退和典卖愈加频繁,并逐渐合法化。六七十年代农民大起义失败后,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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