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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人民公社是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建立的,其突出特点是:
1.实行“一大二公”。即组织规模大,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高。公社化后,原来高级社的公共积累和全部财产转为公社所有。私人除住房和家禽以外,其他财产,如自留地、果园、猪羊等也一律转为公社所有。实行全公社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统负盈亏,统一分配,抹煞了高级社之间的经济差别,使“一平二调”的“共产风”泛滥,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2.实行“政社合一”。人民公社实行乡、社合一,既是国家基层政权机构,又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着政权和经济双重职能。“政社合一”的体制,使农民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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